棋牌本无辜,都是恶念惹的祸
棋牌游戏在生活中已屡见不鲜,现已成为一种娱乐消遣游戏。从古至今,它们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玩的人也很多,可见其规则也被制定得相当成熟和完善。在古代,棋牌类游戏往往成为人们的一种智力博弈手段,在常见的棋牌中,例如,在象棋里,考验双方用“人”(各个兵种)的政治智慧,如弃车保帅、马前卒、马后炮等;围棋中,考验双方的军事智慧,其术语中,如打、冲等,都效仿于古代战争;五子棋中,考验双方的人生智慧,如“初盘争二,终局抢三〞,象征一个人二三十岁时应先通过学习、工作实践蓄势,不断提升个人价值,最终才能有所作为……
当两人下棋消遣时,有时人们会效仿劳动报酬,为了给赢者一点儿补偿,往往会以少量的财物作为补偿,同时给输了的人小小的经济惩罚,以便令双方都有较大的长进,其它赌博方式也遵循这种规则。其中,由于全国各地的消费水平不一样,对合法赌资的限制标准不一样,人均赌资通常不超过100元,否则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构成赌博罪,得不偿失。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更常见的博弈情形是参与人数众多的麻将和斗地主游戏。相比棋类,这两类游戏都含有较多的运气成分。比如搓麻将,若四人的水平大致相当,理论上每人的赢面都是四分之一,即平均每打四把,每人都会赢一把,即便一时因运气较差输得较多,最终人人都会保本,或输赢金额很小。同理,在三人斗地主游戏中,赢面为三分之一,在水平相当的三人中,平均每打三把,每人也会赢一把。然而,只要有人的牌技较差,他的赢面就会小于四分之一,因而,最终总会输钱。此时,不公平的现象已客观存在,如果赌资较大,就有触犯法律的嫌疑。当然,若聚众赌博,或以之为业,或以营利为主,便触犯法律了。
因此,古人发明棋牌类赌博游戏规则的初衷应是让水平大致相当的人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一起娱乐消遣,或借此研究政治、军事、人生智慧等,否则,便是变相榨取低水平者的财物,即便一时合法,也不道德。
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棋牌游戏毕竟已盛行了几千年,自有其合理之处。比如打麻将消遣时,手指会不停地去摸麻将,从而按摩了手指穴位,起到一定的身体锻炼作用,同时通过察言观色,分析牌势,让大脑陷入快速思考和决断中,打成一副较好的牌,锻炼了大脑,能预防或缓解老年痴呆症。其它赌博游戏也有类似的作用。
我们应正确对待棋牌等赌博游戏,让它们都回到娱乐消遣的正常轨道,为我们的精神生活服务,而不是嗜赌成性,最后弄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